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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职鉴[2016]7号
关于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县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皖人社秘【2016】58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核发老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打印权限放在省、市及省直管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县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今后统一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级工鉴定
初级工鉴定仍然由各县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办法不变,所有资料留档备查。
二、办证资料
各县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所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发证。
1、考务系统生成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1份(县人社局加盖公章);
2、考务系统生成的办证电子数据(请勿改动文件名);
3、《芜湖市职业资格鉴定表》1份;
4、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不得使用打印照片)。
三、证书核发
1、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后制证;
2、财务结算后,凭结算单领取证书。
附件:芜湖市职业资格鉴定表
2016年6月21日